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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医院感染病区暖通改造工程(不含甲供材料)
发布时间:2017-11-01 08:00:00 浏览次数:1199次 信息来源:原创文章
 

谈判邀请函

依据工作需要,大冶市人民医院拟就感染病区暖通改造工程(不含甲供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YE2017TP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人民医院感染病区暖通改造工程(不含甲供材料)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大冶市人民医院感染病区中央空调系统和通风系统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含中央空调系统和通风系统的安装、调试(含其他配套设备安装、调试)

    四、最高限价:14.39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六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111日起登录大冶市人民医院(http://www.dyhos.cn/)“采购办——采购信息公告栏目本公告页面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自带U盘到大冶市人民医院拷电子版)。

七、谈判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 7 9 00分(800分开始接受谈判响应文件)。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人民医院四楼采购办(大冶市东风路25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经理),并在递交谈判文件时,向采购人提交二代身份证查验,以证明其出席,采购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录,供应商代表未参加谈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11 7   9 30 分 大冶市人民医院六楼一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大冶市人民医院(www.dyhos.cn)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柯女士                  

           0714-8765906        联系地址:大冶市城北开发区东风路25       

大冶市人民医院

201711 1  

附件1:谈判文件/upload/old_file/file/20171101/20171101165328_28566.doc

附件2:施工图纸/upload/old_file/file/20171101/20171101170155_83031.zip

附件3:工程量清单/upload/old_file/file/20171101/20171101170616_27759.xls

 

预约挂号
0714-87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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