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冶市人民医院中心院区体检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冶市向阳社区劲牌三期4栋1202室)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ECG2024-1010号
2、项目名称:大冶市人民医院中心院区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37674.43(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37674.43(元)
6、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约期限:7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委托代理人非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公司控股人、持股人或在职员工的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和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拟派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于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止,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到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冶市向阳社区劲牌三期4栋1202室)登记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制作费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服从现场安排,在开标室等候资格审查及最终报价,不得随意进出。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若采购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与其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将在大冶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人民医院
地 址:大冶市高新区罗家桥街道东港路东侧
联系方式:夏主任(0714-8711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大冶大道向阳社区4栋1202室
联系方式:戴红卫(15342766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红卫
电 话:15342766292
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