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于2013年成立,担负着医院设备、药品、后勤物资、办公物品及工程的集中采购任务。办公室成立以来,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以“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透明化,采购渠道多元化”为着力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政府集中采购和院内招标采购各项招标采购任务。